危險廢物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感染性等一種或多種危險特性,若貯存不當或超期貯存,會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因此明確其貯存期限至關重要。下面煙臺驗收單位就一下三個方面為您講講危險廢物的貯存期限。
貯存期限規定:
我國相關法規對危險廢物貯存期限有明確要求,一般不超過一年。不過,在特定情況下可適當延長,但需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煙臺驗收單位提醒您這一規定旨在推動危險廢物及時得到妥善處理處置,減少其在貯存環節的風險。
超期貯存危害:
環境污染風險增加:危險廢物中的有害物質可能隨時間推移逐漸泄漏,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大氣。例如,含重金屬的危險廢物若長期貯存,重金屬可能滲入土壤,導致土壤肥力下降,影響農作物生長,并通過食物鏈危害人體健康。
安全隱患加大:一些危險廢物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性等特性,超期貯存可能因設備老化、管理不善等原因引發火災、爆炸、泄漏等安全事故,威脅周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應對措施:
加強管理:煙臺驗收單位提醒您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建立完善的貯存管理制度,定期檢查貯存設施和危險廢物狀態,確保貯存安全。
及時處理:積極尋找有資質的處理處置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將危險廢物轉移處理,避免超期貯存。
技術升級:煙臺驗收單位提醒您應加大對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技術的研發投入,提高處理能力和效率,降低處理成本,為危險廢物的及時處理提供技術保障。